截至6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第二批64件信访件,已办结26件,阶段性办结26件,未办结12件。其中,责令整改23家,立案处罚13家。根据督察要求,现予以公开。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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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交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批 2025年6月7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D3SD202505280002 | 济南市天桥区顺河新区5号楼,2024年9月一楼开设一家椒艳时光麻辣香锅,存在油烟、异味、炉灶鼓风机噪音扰民,自己检测显示噪音超过55分贝,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2024年11月11日公布的投诉处理编号:D3JN20241104020未解决问题。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30日,天桥区政府组织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店铺为济南市天桥区椒艳时光餐厅,位于天桥区纬北路街道顺河新区5号楼一楼,该楼为7层商住综合楼,一层为底商,二层及以上为住宅。经排查,一层底商共有10家商铺,仅该店铺产生油烟。该店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私自建有独立烟道,于店铺后方低空排放,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2025年4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对该店铺营业中的油烟、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2.2024年以来,区相关部门与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共收到该店铺油烟、噪声扰民投诉8件,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对该店铺油烟、噪声进行了监测,均达标。区相关部门会同纬北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调查处理,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协调,并督促该店铺对炉灶及鼓风机等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经区有关部门会商,因涉及燃气管道安全原因,无法对烟道进行高空排放改造。 | 属实 | 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 天桥区政府责成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采取以下措施: 1.纬北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联合约谈该店铺经营者,规劝该店铺经营者于2025年6月底前择址搬迁或转为不产生油烟的餐饮。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由区城管局负责)。 2.在整改期间,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督促该商铺加密油烟净化装置清洗频次,完善清洗维护台账,保持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行政审批局依法依规办理餐饮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告知餐饮经营主体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 | 未办结 | 无 | |
2 | D3SD202505280011 |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银丰御玺小区第六地块的垃圾存放点长期未清理,产生异味蚊虫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银丰御玺小区于2024年7月底交付,共计26栋楼486户,目前处于装修集中期。为解决业主装修垃圾存放需求,小区物业(银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把B6地块14号楼下的拐角空地设为装修垃圾暂存点,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15米,并设置了彩钢板围挡和抑尘网,已与济南响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清运合同。2025年2月以来,因装修住户减少,按照小区物业的要求,济南响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运频次由“日产日清”调整为“一周一清”。 2.现场调查发现,该装修垃圾暂存点存有装修垃圾约40方,且掺杂少量生活垃圾,有轻微异味及少量蚊虫。经查看运送记录,最后一次清运时间为5月11日,存在清运不及时的问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围群众环境影响。 | 历城区政府责成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督促银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现存装修垃圾进行清运,对地面进行消杀保洁,已于5月30日完成。 2.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物业要立行立改,已于5月30日前建立并落实垃圾清运长效管理制度,明确装修垃圾清运周期(最长不超过3日),设立标识标牌,健全完善清运台账,定期开展消杀保洁,防范异味和蚊虫滋生。 3.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组织幸福柳社区加强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同时加强对装修垃圾暂存点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 已办结 | 无 | |
3 | D3SD202505280014 | 济南市莱芜区杨庄镇司家岭村,承包商自2020年开始在村内高标准农田填埋各类垃圾,造成耕地污染,无法耕种。 | 济南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莱芜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杨庄镇人民政府、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杨庄镇司家岭村耕地共约2130亩,均为高标准农田,现有3个承包商承包1430亩,剩余约700亩土地,由村民自种,目前均已种植小麦。经对该区域居民走访和实地勘察,司家岭村地块内均未发现填埋各类垃圾问题。现场排查发现,位于司家岭村东500米胡家宅村地块地表存放有少量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约110立方。该地块占地面积10余亩,属高标准农田。2016年莱芜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计划将此地块规划建设道路,规划审批等尚未实施,目前闲置。现场杨庄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地块随机选点6处,挖掘深度3米,未发现填埋各类垃圾问题。 2.关于“造成耕地污染,无法耕种”问题。胡家宅村闲置地块目前尚未进行耕种,现场查看周边庄稼长势良好。现杨庄镇政府正组织人员对地表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进行清运,清运完成后开展土壤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后续修复方案,在道路建设规划批复前指导胡家宅村恢复耕种。 | 部分属实 | 完成垃圾清运,恢复耕地种植。 | 莱芜区人民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杨庄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杨庄镇政府负责对存放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彻底清理,清运过程中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按类别将农业生产垃圾清运至济南市莱芜区翠苓农资经营部,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厂。预计于6月10日完成。 2.区农业农村局、杨庄镇政府负责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监测,计划于6月10日后开展。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3.杨庄镇政府加强对该地块的日常监管,建立巡查机制,杜绝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后续指导胡家宅村进行农作物种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4 | D3SD202505280018 | 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科嘉路北侧幸福连城项目工地未采取降尘措施,施工扬尘及渣土车运输扬尘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孙村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该项目为幸福连城国际激光谷二期项目,建设单位为济南辉朔商贸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广东君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9月18日开始施工,预计2025年6月30日竣工,项目主体已完工,目前处于装饰装修及市政管网建设阶段。 2.5月28日,孙村街道办事处巡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区域存在道路积尘、裸土未覆盖、未湿法作业以及渣土车行驶过程中扬尘问题。孙村街道办事处与城市管理部当日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施工单位广东君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济高综执责改字﹝2025﹞第21190号),责令其于2025年5月29日前完成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 属实 | 确保项目工地各项降尘措施落实到位。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孙村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采取以下措施: 1.5月30日,城市管理部对广东君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下达《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济高综执处告字﹝2025﹞第20016号),拟处罚30000元。 2.孙村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进一步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3.孙村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部将持续强化渣土车的源头管控,加强运输过程中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渣土车覆盖和车身冲洗清洁,严禁车体带泥上路,确保净车出场。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5 | D3SD202505280022 | 济南市市中区中海国际中央公馆北区北侧老虎山洞隧道上方安装了光伏发电,距离居民区只有10米,存在光污染及辐射污染扰民。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市中区政府会同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项目为济南市石房峪山隧道0.5MW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在隧道东洞口玻璃顶棚铺设光伏发电板,面积3000余平方米,2024年12月2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5年5月9日开工建设,2025年5月28日建成,2025年5月30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投入运行。经实测,光伏板外缘距居民小区边界水平距离10.09米。 2.石房峪山隧道原顶棚为钢化玻璃,波段反射率8%~12%。该项目所铺光伏电板,经委托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两家专业检测机构联合检测,波段反射率为0.85%~7.02%,较隧道原顶棚玻璃反射率明显下降。 3.对反映的辐射污染问题,正在开展检测工作。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市中区政府会同市城乡交通运输局采取以下措施: 1.5月31日,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对该光伏项目建设的法律依据、光和辐射污染等问题进行了解答说明。 2.市城乡交通运输局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市中区水务局、七贤街道办事处成立联合工作组,于6月3日进驻中海国际中央公馆北区现场办公。对小区居民反映的光污染及辐射污染及时现场核实,对引起光斑和温升等问题的光伏板,采取当日调整角度,或7日内更换、拆除等措施。 3.根据辐射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6 | D3SD202505280038 | 济南市历城区神武北街的北街烧烤,使用火碱水破坏并铲除门前公共绿化带。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北街烧烤”实为济南市历城北街烤串店(个体工商户),该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现场调查发现,北街烤串店门前绿化带内有植株缺失并用人工草皮覆盖,未发现有倾倒火碱水的痕迹。经咨询绿化带养护单位[励诚城市服务(济南)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受春季干旱及养护不到位影响,神武北街部分绿化带出现缺株断垄现象,按照补植计划,该公司在5月27日清除了绿化带内约100平方米范围内的死株,非人为破坏导致。 | 部分属实 | 加大绿化养护力度,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 历城区政府责成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港沟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督促励诚城市服务(济南)集团有限公司限期完成清除绿植的补植工作;健全完善绿化带养护方案,及时开展浇水、施肥、修剪、杀虫等工作,保障苗木正常生长。补植工作已于5月30日完成。 2.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城管局按照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破坏公共绿化等违法违规行为。 | 已办结 | 无 | |
7 | D3SD202505280064 | 1.济南市历城区华山街道黄河北华山湖,名义上使用的是本地水资源建造景观湖,实际使用的是南水北调的水。2022年被查处后,整改措施为使用黄河水,但实际仍使用南水北调的水资源,造成水资源浪费和对黄河流域的生态破坏。2.小清河复航工程,小清河全线名义上使用的是本地水资源,实际使用的是南水北调的水资源,造成水资源浪费和对黄河流域的生态破坏。 | 济南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5月2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组织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济南市华山湖以应急用水名义大量违规取用黄河水”的问题,济南市整改措施为全面停止取用黄河水。济南市于2021年8月切断华山洼蓄滞洪区(华山湖)补源管线,停止取用黄河水,改为利用华山水质净化厂再生水向华山湖补源。截至目前,共利用再生水补源约197万立方米,未使用过南水北调水。 2.自2023年7月小清河复航以来,济南市利用中心城区10座水质净化厂(站)再生水,每天向小清河补充水量约100万立方米,保障了通航用水。为改善小清河水质,济南市协调有关部门,于2025年1月8日—18日、4月10日—14日通过南水北调工程向小清河生态补水共计933万立方米,符合省南水北调用途要求。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 | 济南市人民政府责成济南市城乡水务局采取以下措施: 1.会同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历城区人民政府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华山湖用水问题“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杜绝华山湖违规用水。 2.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使用南水北调水。 | 已办结 | 无 | |
8 | D3SD202505280065 | 济南市长清区万德街道义领关村村北头垃圾站因生活垃圾太多无法彻底清运最终就地焚烧,产生烟尘和异味扰民,这种情况经常出现。5月28日20:00-21:00左右焚烧过一次。 | 济南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长清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城市管理局、万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现场有15个垃圾桶,4个毁损,无垃圾桶满溢现象,地面无垃圾,垃圾站西南角有燃烧痕迹。经调查,万德街道办事处所聘用的保洁公司每日正常开展垃圾清运,因垃圾桶数量少,偶有垃圾桶满溢现象发生。经走访附近群众,5月28日夜间确实存在焚烧垃圾现象并产生烟尘和异味,以往也偶有焚烧垃圾事件发生。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 长清区人民政府责成区城市管理局、万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万德街道办事处立即安排保洁公司配合村内环卫保洁人员,对垃圾站及周边进行彻底清扫。由村两委为垃圾站新增设19个新垃圾桶,已设置到位。现垃圾站内共设有30个垃圾桶,可以充分满足村民垃圾投放及日产日清需求。 2.万德街道办事处安排村两委对垃圾站附近群众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3.万德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保洁公司监督管理,垃圾日产日清;明确村两委管理职责,加大巡查和日常保洁力度。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街道办保洁督导,确保制度落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
9 | D3SD202505280066 | 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柳埠街道、西营街道三大范围内存在破坏山体、毁林毁草建别墅问题。 | 济南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规划发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南部山区辖仲宫、柳埠、西营3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存续已久、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属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此问题,济南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正按照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地开展整治工作,分类分步开展了全面细致摸排,逐栋逐户排查调查、建档入账。通过摸排,涉及占压山体、林保林地(含草地)管控线的各类建筑已全部纳入存量问题整治工作范围。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规划发展局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积极推进。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10 | D3SD202505280003 | 青岛市平度市大泽山镇河崖王家村西侧青岛卓悦盛业有限公司(前期企业名称:金益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2000年-2020年生产时存在污水直排问题,2020年之后就不再排放,但前期排放已经造成土壤污染及地下水污染,2022年施工挖开排放污水的位置导致污水倒灌到信访人的香菜地内,导致香菜死亡,信访人认为现在地下水依旧存在污染。 | 青岛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5月29日,平度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农业农村局、大泽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青岛卓悦盛业有限公司”实际为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大泽山镇河崖王家村西。该地块1986—2000年为青岛平度县氨基酸厂。2000年更名为青岛金益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及氨基酸销售,不再从事生产加工,不存在生产废水外排问题。2008-2020年,青岛金益生化制品有限公司停业闲置。2021年1月更名转产为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从事纺织品生产(布匹裁剪、缝制)销售,无涉水生产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类项目。 2.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对原厂房进行改建,2022年6月开工建设地下消防水池,施工过程进行了基坑开挖,未有污水排放问题,遇有强降雨天气时,厂区雨水外排。2023年3月该企业正式投产至今,未发现有污水外排问题。信访人所属的原香菜地位于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厂区西侧,种植面积约14亩。2022年6月26日,信访人反映其种植的香菜被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死亡,6月28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村西侧水沟内积水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022年7月28日、2022年9月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信访人原香菜地种植区域土壤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第一时间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后期,平度市多次接到类似投诉举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8日三次对信访人原香菜地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监测结果也均及时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3.2025年5月29日,相关部门、单位现场查看信访人原香菜地种植情况,原香菜地及周边共30亩地范围内现建设有22个葡萄种植大棚,葡萄取用地下水进行灌溉,棚内葡萄长势良好。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于5月29日在地块周边的3处水井(该公司厂区内水井、西侧250米处水井、河崖王家村西侧水井)进行取样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标准。 | 部分属实 | 强化监管,确保农业灌溉用水安全。 | 平度市政府责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强化对青岛卓悦盛业纺织品有限公司的监管,结合实际开展厂区周边地下水监测,确保农业灌溉用水安全。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11 | D3SD202505280021 | 青岛市即墨区蓝村街道挪城河南村挪城水库,水库东侧国家电网东边有一家大型养鸡场,异味扰民。水库东北侧20米左右有家养猪场,无污染治理设施,粪水乱排,易造成水污染隐患。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蓝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为即墨区张某峰肉鸡养殖场,位于河南村东南方向,距村庄最近处直线距离约1.2公里,处于挪城水库准保护区内。该养鸡场租赁青岛正大养殖公司厂区进行肉鸡养殖,有合法用地手续,现存栏肉鸡10万羽,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备案号:201837028200000092,2018年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hb3702005000007703001Y,2021年办理)。养殖场配建有干粪棚和三级氧化塘,养殖粪污均抽运还田处理。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陈某平生猪养殖户(现存栏生猪29头),为非规模化养殖户,属于豁免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位于挪城水库东北方向,距水库直线距离约600余米,处于挪城水库准保护区内。该养殖户配建有沉淀池,养殖干粪日产日清,养殖粪水经配建水沟至沉淀池,养殖粪污均抽运还田处理。 2.经核查,张某峰养殖场干粪棚鸡粪清运不及时,部分鸡粪露天堆放在干粪棚外水泥地上。鸡粪从鸡舍转运至干粪棚过程中存在沿路撒漏现象,现场存在鸡粪异味。 3.经核查,陈某平生猪养殖户配建水沟未覆盖、沉淀池存在部分盖板破损,不能有效防雨,未发现直排管道通向水体。 | 基本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完成粪污清理,修复完善粪污防治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即墨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蓝村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张某峰肉鸡养殖场立即对干粪棚外堆放鸡粪进行清运,清理沿路撒漏鸡粪,已于5月30日整改完成,现场已无明显异味;要求陈某平生猪养殖户更换破损沉淀池盖板,对污水沟进行盖板覆盖,已于5月29日完成整改。 2.继续加大对该区域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提升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 | 已办结 | 无 | |
12 | D3SD202505280029 |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口港渔港码头,2024年3月使用建筑垃圾建设码头,4月6日和7日相关部门曾现场查看无果,投诉人认为使用建筑垃圾建设码头属于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行为。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西海岸新区管委组织区海洋发展局、区城市管理局、泊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黄岛区”即“西海岸新区”,反映的“码头”实为董家口渔港码头边界线以北约600米的停船湾,现由泊里镇政府委托青岛天一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主要用途为周边渔民渔船避风停泊。反映的“使用建筑垃圾建设码头”系2024年周边渔民鉴于停船湾护坡长期受海水冲蚀存在安全隐患,自发在停船湾西南侧放置了大块混凝土和块石,以防止护坡被进一步侵蚀。 2.现场检查时,发现放置了约20平方米大块混凝土建筑垃圾,未发现其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 3.根据区海洋发展局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研究所编制的《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渔业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年度工作总结与技术报告》,该区域2024年四个季度的水质均保持良好,放置的大块混凝土和块石未对该区域的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4.泊里镇政府于2024年4月6日及4月7日接到12345市民热线投诉后,对该停船湾区域进行了实地核查,督促青岛天一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 部分属实 | 完成大块混凝土的清理,加强对海岸线的日常监管,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质量。 | 西海岸新区管委责成区海洋发展局、泊里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6月15日前,完成停船湾西南侧大块混凝土的清理,并加强监管,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13 | D3SD202505280032 | 青岛市即墨市移风店镇七集西南村,村委破坏耕地违规建房,破坏生态环境。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即墨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移风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移风店镇七集西南村”,实为“七级西南村”。即墨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七级西南村1600余亩耕地开展摸排,调查发现,七级西南村汇贤花园小区水泥路以北有一处违法建设,压占土地面积约0.1亩,所占地类为一般农田,该地块土地所有权人为七级西南村村集体。2024年下半年,村民匡某未经村委许可,私自建房,用于存放农具。摸排未发现其他破坏耕地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 属实 | 拆除违法建设,恢复耕种条件,违章建设整治到位。 | 即墨区政府责成区自然资源局、移风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匡某于2025年6月6日前拆除自搭建违法建设,恢复耕种条件,消除违法状态。 2.加强监管,发现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未办结 | 无 | |
14 | D3SD202505280039 |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站前大道,路边有居民小区和4A级景区,之前只让小车通行,从2020年下半年起所有车辆均可通行,经相关部门检测后显示噪音、悬浮颗粒物、汽车尾气严重超标,2024年12月后只在夜间18:00-8:00禁止通行,希望能够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 青岛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胶州市公安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站前大道为胶州市东部城区唯一南北方向的货运通道,是黄岛港通向烟台、潍坊、淄博方向的货物重要疏散通道。 2.经查阅2022年4月-2024年4月期间4个昼间、2个夜间的临近站前大道的小区噪声检测报告,昼间平均噪声值为69.7分贝,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未超标;夜间平均噪声值66.1分贝,高于噪声排放限值(55分贝)。为统筹解决噪声扰民民生问题和货运企业、司机的利益诉求,经胶州市政府研究,站前大道(惜苑路-G204)路段于2024年12月15日起禁止中重型货车在17时至次日8时通行,调流措施实施后该时段内路段噪声及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胶州市公安局会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2025年5月29日下午15时-15时30分在站前大道上海路路口附近路段进行现场核查,未发现冒黑烟货运车辆。期间随机记录10辆过往货运车辆车牌号,通过车辆管理系统核查显示所有受检车辆年检手续均处于有效期内,同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路段的交通噪声、总悬浮颗粒物指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4.因胶州市外围道路承载能力有限且货运成本升高等问题,目前站前大道尚不具备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的条件。 | 属实 | 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加大监管力度,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胶州市政府责成胶州市公安局、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持续加强对站前大道的严管态势,对超速、黑烟车、违反禁令标志规定、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查处,打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降低车辆通行对周边小区居民的噪声等环境影响。 2.加大对站前大道(惜苑路-G204)路段的巡检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降低车辆通行噪声并抑制道路扬尘。 3.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做好疏导解释工作。 | 未办结 | 无 | |
15 | D3SD202505280041 | 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杜村工业园宝塔路18号兴泰集团,未取得环评手续,违规喷漆作业(白天偶尔喷,基本集中在上半夜,下半夜较少),刺鼻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西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兴泰集团实为青岛兴泰中科重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峰,主要从事钢结构生产,生产工序包括切割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打砂、喷涂。其中金属切割下料、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打砂工序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移动式焊烟收集器等污染防治设施,为环评豁免项目;喷涂工序无环评手续,目前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审批中。 2.5月29日上午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机加工工序正常生产,喷涂工序未生产,车间内摆放有已完成喷涂且正在进行晾干的钢结构件,现场有喷漆痕迹,有轻微喷漆异味。5月30日夜间对该公司开展检查,未发现喷漆行为;调阅该公司生产区域近一个月的监控视频,未发现喷漆作业行为。 | 属实 | 完善相关手续,整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 胶州市政府责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5月29日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喷涂项目未取得环评等相关手续前不得从事喷涂作业。 | 未办结 | 无 | |
16 | D3SD202505280055 | 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西南泊村东南角龙青高速路交通噪音扰民,大货车经过时与房屋产生共振,房屋在龙青高速北侧距离路基大约五六米的位置,晚上八点之后噪音扰民更为严重。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30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会同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即墨区交通运输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15年9月龙青高速即墨段建成通车,相关建设审批手续齐全,其中:2010年5月7日,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鲁环审〔2010〕118号)对龙青高速公路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予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20年12月19日,龙青高速公路取得《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龙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经核实,信访涉及的民房距离高速用地范围约7米,高速两侧已安装声屏障,声屏障完整,无缺损。现场可以听到车辆行驶路面噪声,具体分贝需进一步检测确定。 3.2017年8月、2020年5月、2021年9月,该问题曾发生过信访投诉,相关单位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相关路段监管,确保房屋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会同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5月31日,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专业第三方噪声检测机构青岛益众检测有限公司对即墨区龙山街道龙青高速西南泊村东南角进行了实地噪声检测,通过昼夜监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2.目前,公路建设项目没有针对振动的相关评价标准,将加强与村民沟通,做好噪声和振动影响的解释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17 | D3SD202505280057 | 青岛市胶州市G204国道和营匡路交叉口往东北方向600米左右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线的环保手续不全。2.厂区内扬尘污染严重。3.原料堆露天存放未覆盖。4.生产的废渣、污泥倾倒在工厂东侧的水洼,碱性很强,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影响农作物生长,查询卫星地图历史影像可以看到水洼的变化。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胶州市政府组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胶州市农业农村局、九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建有混凝土生产线2条,石子生产线1条,已办理环评审批(混凝土项目于2010年9月21日获批,文号胶环审〔2010〕261号。石子加工项目于2018年11月21日获批,文号胶环审〔2018〕697号)、验收手续(混凝土项目2017年6月22日验收通过,文号(胶环验〔2017〕21号)。石子加工项目于2019年7月23日进行了自主验收)及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2816903401160001X),环保手续齐全。 2.2.该公司混凝土、石子生产线均位于车间内部,已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所有的原料物料存放于物料库内,未露天存放且已配套建设喷淋设施。生产区域地面已硬化,有轻微扬尘问题。信访人反映倾倒的废渣、污泥,实为位于生产车间外以东、水洼以南空地处,露天存放的约100立方米水泥碎块及沉淀池渣,未采取覆盖措施。 3.该公司生产车间外东侧水洼水面约40平方米,水深0.3米,内有蝌蚪等水生动物,现场使用pH试纸检测呈中性。水洼北侧种有樱桃、桃等,长势良好。经调阅2020—2024年卫星遥感影像,该水洼面积2023年明显变小,主要原因是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在该处新建1座厂房,该厂房土地、建设手续齐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于5月29日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洼内存水、车间外堆放的水泥碎块及沉淀池渣、水洼周边的土壤及邻近的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于5月29日对该水洼内地表水进行了取样监测。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完成固体废物清理,污染物达标排放。 | 胶州市政府责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5月29日对该公司露天存放水泥碎块及沉淀池渣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责令青岛泰有砼业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已于5月29日当天开始对露天存放的水泥碎块及沉淀池渣进行清运处理,6月2日已清运完毕。 3.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4.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 未办结 | 无 | |
18 | D3SD202505280059 | 青岛市市北区金沙路17-16号网点马路边烧烤店每天18:00-23:00露天烧烤,油烟直接对外排放,油烟和异味扰民。 | 青岛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市北区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马路边烧烤店”位于青岛市市北区金沙路17号-16-1层-2,为一楼网点。《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市北区多好味煎饼果子店”,2022年7月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2023年1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 2.该店于2025年5月7日开始增设烧烤业务,经营时间约为17:30至23点。店内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设施,烧烤炉放置于店门口,炉内配备油烟处理设施,油烟经一根约5米长的铝箔软管延伸至路边低空排放,排放口距离最近的居民楼水平距离约为10米。 3.现场核查时未营业,经问询,经营期间存在油烟和异味扰民问题。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监管,严禁超范围和违法经营行为。 | 市北区政府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5月29日上午,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市北区多好味煎饼果子店立即停止烧烤行为。5月29日下午,商户已将室外烧烤炉、经营大棚、冰箱等清理完毕。 2.加强日常管控力度,强化对餐饮店铺监管,督促商户按照许可范围规范经营,严禁超范围和违法经营行为。 | 已办结 | 无 | |
19 | D3SD202505280046 | 淄博市周村区从周村高速下来往东100米左右再往北1公里右侧新华纸业有限公司,2024年违规上线一台3600纸机、3500纸机生产黄纸,生产时需要添加很多颜料,导致污水处理不达标,超标排放。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生产,违规排放气体,生产内容与环评审批项目不符,生产噪音扰民。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淄博新华纸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通过环评批复,于2017年9月通过验收。企业环评及验收均明确企业应建设2条1760抄纸机生产线,3条1880抄纸机生产线。此次现场核实时发现,实际建设1条1760抄纸机生产线,3条1880抄纸机生产线,1条3600抄纸机生产线,1条3500抄纸机生产线,与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不符。企业环评明确颜料仅有“直接黄”,现场核实发现实际有“菜花黄”颜料,与环评不符。信访反映所述“黄纸”属于机制纸,与环评相符。 污水由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淄博沃特水务能源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后外排,日均排水量约900m?,安装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经查阅2024年以来自动监测数据,未发现废水超标排放情况;2025年4月15日,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噪声排放达标。 2.企业于2021年10月将原燃煤锅炉技改为25吨/小时天然气锅炉。现场核查发现,企业建设有1台1吨/小时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与环评不符,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周边堆放有生物质颗粒燃料,主要成分为玉米秸秆、废旧木材等,企业厂区内未发现燃煤。 | 基本属实 | 对涉嫌违规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大监管力度,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 1.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企业环评手续相关情况进行论证,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 2.淄博新华纸业有限公司已于5月29日自行拆除生物质蒸汽发生器。 3.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涉大气、水、噪声等项目检测,规范企业达标排放。 | 未办结 | 无 | |
20 | D3SD202505280049 | 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簸箕掌社区佛光寺东,东顶山西侧存在非法采矿行为,破坏林地,造成山体破损,生态破坏。 | 淄博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位置为博山区簸箕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太阳山“万村共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梨园种植区。为筹备梨树种植,簸箕掌村向博山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林木采伐,于2024年1月3日获批,许可采伐面积58亩,采伐杂生乔灌木2421株;2024年1月7日,簸箕掌村开始组织人员对该区域林木进行集中采伐,实际采伐杂生乔灌木2421株;2024年4月初,组织人员对该区域进行土地平整,面积约40亩,在施工过程中未挖填土石方,无土石方外运。2024年5月15日,博山区簸箕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太阳山“万村共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获批运行,为提高梨树成活率,树苗于2025年春季集中栽种。2025年3月至今,簸箕掌村栽种梨树2600余株。经现场查看,未发现非法采矿、山体破损等情况。 | 部分属实 | 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强化建设和运行日常监管,严防出现山体破损、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行为。 | 博山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博山区簸箕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科学推进项目建设及运行;加大监管力度,严防非法采矿、破坏林地等破坏生态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无 | |
21 | D3SD202505280071 | 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址与环评手续不符,建在居民区内,排放有毒有害气体(VOCs),使用树脂砂铸造产生噪音扰民。 | 淄博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5月29日,博山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主要从事铸造生产。企业环评(现状评价)于2016年12月28日通过审查备案。此次现场核查时,发现企业环评明确的厂址与实际厂址不符。 2.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距离周边最近居民区20米左右,使用树脂砂铸造工艺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经活性炭吸附脱附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此次现场核查时,企业未生产,现场未发现车间明显破损情况,未发现异味。经查阅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和用电记录,2025年以来,该公司共间断生产32天。因距离居民区较近,生产时异味和噪音容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 属实 | 加大监管力度,加密监测频次,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1.博山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按流程对淄博万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明确的厂址与实际厂址不符”做出处理。 2.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确保废气、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对相关工作人员在环评办理中可能存在的履职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2 | D3SD202505280016 | 枣庄市滕州市荆河街道左岸明郡小区,小区内很多业主破坏小区的公共绿化带建设私有停车位。 | 枣庄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滕州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左岸名郡小区位于滕州市大同南路与青啤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小区总建筑面积约22.7万平方米,共有住宅1122套、商业房58套,配备地下与地上停车位、车库共计613个。2014年8月交付使用,现由滕州市翔宇物业服务公司实施物业服务与日常管理。近年来,小区内私家车辆数量急剧攀升,小区内规划的停车位、车库已满足不了业主停车的现实需求,且小区规划的车库门前道路较为狭窄,导致部分车库的业主无法将车辆驶入车库。在此情形下,小区部分业主在未征求小区全体业主意见的情况下,违规破坏绿化带改建停车位或破坏绿化带,将部分车库门前道路扩宽。经调阅该小区规划总平面图,4#、14#、19#、21#楼前存在占用绿地修建停车位问题,占用绿化带建设停车位共约1200平方米。 | 属实 | 加强小区自治监管,结合实际依法依规拆除存量违建停车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商讨系统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 1.5月中旬,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该问题群众举报,在现场核实及走访问询后,对小区内违规占用绿化带建设停车位的业主下达了《责令提供手续通知书》,对未到场的业主,则在物业公司人员见证下进行了留置送达,要求其提供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以及其他规划手续。《责令提供手续通知书》到期后,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对破坏绿化带的业主代表开展劝导工作,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占用绿化带建设的停车位。5月28日下午,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对占用公共绿化带违法建设的私有停车位进行集中拆除清理。截至目前,已拆除220平方的违法停车位,所有私设进车栅栏被拆除,并由物业公司启动绿地修复施工。由于目前正处于中高考备考关键时期,因拆除施工产生噪音,暂缓施工。 2.针对客观存在的小区停车难问题,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预计7月11日按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商讨系统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 3.由小区物业公司及时告知业主工作进展情况,并收集业主意见建议,畅通沟通渠道,待中高考结束后,集中力量依法拆除违法占用绿地修建的停车位并恢复公共绿化带。 | 未办结 | 无 | |
23 | D3SD202505280037 |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东南村,从枣庄市第二十六中学向东100米加油站往北村后方向,2007年开采铁矿石产生2个矿坑,至今未回填,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 枣庄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市中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2个矿坑位于市中区税郭镇东南村东岭,为1958年大炼钢铁时期遗留铁矿采坑,其中,西侧矿坑占地面积37.78亩,东侧矿坑占地面积21.67亩。2009年开展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2个矿坑均存在部分坑塘水面,2019年开展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中2个矿坑均为坑塘水面。 2011年以来,2个矿坑经过长年的自然修复,坑内水质良好。税郭镇东南村村委会研究决定,利用该矿坑进行养鱼,增加村集体收入并作为周边农田灌溉蓄水池使用。这2个矿坑属于矿坑的转型再利用,不需要进行验收。目前这2个矿坑已经得到合理利用。 | 部分属实 | 进一步提高历史矿坑的生态利用价值,增加村集体收入,维护群众利益。 | 5月29日,市中区政府责成税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指导东南村科学实施渔业养殖提升矿坑利用价值,增加村集体收入,加强矿坑周边环境整治。税郭镇东南村村委会将对矿坑周边进行平整并栽种树木,促进矿坑周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 已办结 | 无 | |
24 | D3SD202505280023 | 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华澳大地养牛场,粪污异味扰民。 | 东营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垦利区组织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董集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华澳大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奶牛存栏9700余头,2018年9月21日取得东营市垦利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文件,审批文号垦环审〔2018〕9号,2020年9月27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该公司粪污采用刮粪板干清粪工艺,经中转池直接输送到第三方合作单位东营国润中恒能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粪污处理系统处理。粪污处理系统采用“格栅+滤网分离+中温厌氧消化+脱水+沉淀+氧化塘”处理工艺,沼液最终根据农时和存量情况分批还田。中转池、粪污处理系统堆肥车间、上料车间和搅拌罐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碱液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通过脱硫、干燥处理后,用于发电并网。氧化塘增加HDPE膜密封覆盖,减少恶臭逸散,厂区周边配套了移动除臭雾炮车进行移动除臭。经查,该企业环评文件中确定的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环评显示,该养牛场废气及异味主要来源于粪污处理系统、堆肥区、堆肥车间及牛舍,现场建设有废气、异味处理设施,经对中转池清粪系统、粪污处理系统等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各污染物治理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厂区内有养殖异味。 3.5月30日,垦利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华澳大地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进行了采样检测,下风向氨最大浓度值为0.23 mg/m?,下风向臭气浓度未检出,检测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 属实 | 落实整改措施,有效减少养殖异味扰民。 | 垦利区责成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董集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华澳大地公司加强场区环境卫生治理。组织清扫人员及时清理圈舍、明沟、运动场粪污及周边卫生,同时喷洒生物除臭菌剂,从源头上减少异味产生。 2.对粪污中转池上方全面落实反吊膜密封措施,在牛粪上料车间、干化棚车间等关键设施场景安装雾炮机喷洒除臭剂。加大移动除臭雾炮车作业频次。 3.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定期对场区及周边环境开展气味检测,确保周边环境正常,避免异味扰民。 4.加大对华澳养殖场周边气味的巡查频次,一旦发现气味异常第一时间追根溯源、消除异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5 | D3SD202505280053 | 烟台市牟平区宁海街道润和佳苑小区,小区楼下四个餐饮店(渝阿婆面馆,南京小笼包,大马路砂锅,好痴恋龙虾烧烤)没有专用烟道,产生油烟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宁海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润和佳苑小区位于牟平区新区大街与通海路交界东北角,该小区属于商住综合楼,一层二层为临街门市房,该小区临街门市的4家餐饮单位分别为渝阿婆面馆、南京小笼包、大马路砂锅、好痴恋龙虾烧烤。小区在建设时,未对临街门市房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为解决油烟排放问题,上述4家餐饮单位营业前均已自行设立独立专用烟道。上述4家餐饮单位证照齐全,未发现违法经营情况。 2.现场检查时,4家餐饮单位均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区综合执法局已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反映的4家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现场采样检测,检测报告尚未出具。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大巡查监管,餐饮油烟达标排放。 | 牟平区政府责成区综合执法局、宁海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4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2.要求4家餐饮单位加强管理,加大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3.待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调查处理。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6 | D3SD202505280048 | 烟台市芝罘区黄务街道国金家居卖场勤和店院内东岸,2024年11月建设一层板房(国金美食城),属于违章建筑,其内饭店和加工厂产生的废水和生活垃圾排放至勤河,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芝罘区政府组织黄务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信访反映的国金家居卖场勤和店院内东岸,实为烟台国鑫家居有限公司院内西侧、勤河东岸。烟台国鑫家居有限公司利用院内西侧空地搭建有钢结构仓库1处及板房22处,属于违章建筑。钢结构仓库储存有装修建材。1处板房出租用于餐饮经营活动,其余21处板房空置。现场无加工厂。 2.从事餐饮经营的商户将洗涤污水收集在地埋式塑料桶,就近接入雨水管,进入勤河。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现场未发现该商户向勤河倾倒生活垃圾问题。 3.前期,黄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通过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烟台国鑫家居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即在院内搭建仓库、板房,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立案,当事人拒绝自行拆除整改。办理结果已向举报群众反馈。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巡查监管。 | 芝罘区政府责成黄务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鉴于违建当事人拒绝自行拆除整改,已将该处违章建筑纳入执法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下步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违建拆除。 2.从事餐饮经营的商户已于6月1日停业并封堵私接管线,6月30日前引导其搬迁至合法场所经营。 3.加强后期监管,坚决杜绝污水、生活垃圾直排入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7 | D3SD202505280035 | 烟台市莱州市夏邱镇留驾村四方建材西侧砂场(没有名称),该砂场无相关手续,每天后半夜洗砂,污水和淤泥排放河道内,向相关部门投诉无果。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莱州市政府组织夏邱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莱州市夏邱镇留驾村四方建材西侧砂场(没有名称),该砂场无相关手续”问题。经查,反映的砂场实为莱州金坤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夏邱镇留驾村四方建材西侧约80米,经营者为李家庄子村村民李某。现场勘验,砂场场地及车间均在国有土地证范围内,土地证号为莱国用(96)字第080041号。无其他审批手续。 2.关于“每天后半夜洗砂”问题。5月29日晚12点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车间内现有洗砂设备一套,传送带已拆除,但现场有部分原料、产品堆存,疑似有生产迹象。 3.关于“污水和淤泥排放河道内”问题。经查,反映的河道紧邻厂区北侧,属白沙河夏邱段,现场勘验,砂场周边建有沉淀池,经排查河道,没有发现污水和淤泥排放现象。 4.关于“向相关部门投诉无果”问题。前期夏邱镇人民政府曾受理相关投诉,调查核实后制定拆除方案,并于5月23日组织对该砂场传送带进行了拆除。因举报群众匿名,无法反馈。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莱州市政府责成夏邱镇、市水务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该砂场立即断水、断电,按计划于6月10日前拆除剩余生产设备,清理原料、产品。 2.在场区内安装监控探头一处,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 | 未办结 | 无 | |
28 | D3SD202505280013 |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郝家疃村,村北侧每天18:00-次日凌晨3:00左右存在毁林盗砂情况,已经形成一面积达上万亩的大坑,海水倒灌,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 烟台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牟平区政府组织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郝家疃村,村北侧每天18:00-次日凌晨3:00左右存在毁林盗砂情况,已经形成一面积达上万亩的大坑”问题,经走访询问村干部,并使用无人机对郝家疃村北侧及周边林地进行了巡查,未发现有毁林盗砂行为,也未发现上万亩大坑,仅有一处面积约80亩的鱼塘。通过卫星影像图比对,该区域自2017年以来无明显变化。 2.关于“海水倒灌”问题。经测量,鱼塘距离汉河最近处约1.3公里,距离海岸线约1.26公里。区水务局联系协调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鱼塘的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水的电导率为307?S/cm、氯化物为43㎎/L、溶解性总固体为340㎎/L、全盐量为252㎎/L。常规海水的电导率指标为30000?S/cm左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氯化物指标≤250mg/L、溶解性总固体指标≤1000mg/L,农田灌溉水全盐量指标≤1000㎎/L。经综合分析研判,目前该水塘水质未被海水倒灌。 3.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经查,近年接到过此类问题的举报,区林业局、区自然资源局、姜格庄街道均组织开展调查,未发现毁林盗砂情况,并及时向诉求人进行了反馈。 | 部分属实 | 继续加强巡查监管,杜绝毁林盗砂问题。 | 牟平区政府责成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检查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毁林盗砂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 已办结 | 无 | |
29 | D3SD202505280010 | 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莱山街道凤台小区55号楼楼下,有多家餐饮店在每天18:00-24:00之间进行店外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责成福莱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凤台小区55号楼一楼共有6家餐饮经营单位,营业时间段为10:00-14:00,18:00-24:00。 经现场核实和走访居民,因餐饮经营单位18:00-24:00店外经营时人员就餐产生噪音,影响楼上居民休息。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减少噪声扰民。 | 烟台黄渤海新区管委责成福莱山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约谈凤台小区55号楼北侧餐饮经营单位,要求各商家严格规范经营。 2.建立联合巡逻队,定期定点巡逻,引导餐饮经营单位规范经营。 3.加强与居民沟通,告知当前整改措施,经走访交流,居民对整改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
30 | D3SD202505280009 | 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铁姆肯轴承厂,每天晚上19:00-24:00左右加工过程中喷铬产生异味扰民。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2025年5月29日,烟台市政府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铁姆肯轴承厂”实为烟台铁姆肯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7号,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排污许可实行简化管理。 2.企业建有热处理车间、磨加工车间和滚子车间。热处理车间主要废气为加热废气、回火废气和淬火废气,分别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磨加工车间磨加工工段酸洗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酸雾,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滚子车间主要废气与热处理车间和磨加工车间相同;该企业无喷铬工序。 3.5月29日19时至22时,经现场核查,企业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车间门窗均关闭,车间内有轻微异味,厂区内无明显异味。执法人员调阅了该公司2025年3月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6月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有效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
31 | D3SD202505280004 | 烟台市莱山区初家街道凤凰湖水库北库常年死鱼漂浮,杂草丛生,无人管理,湖边的设施破烂不堪,从2020年起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 | 烟台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2025年5月29日,莱山区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和初家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凤凰湖水库北库常年死鱼漂浮”问题。因北库水位较浅,春夏交季水温不稳定,加之常年有人员进行放生,受水温等影响,容易导致死鱼情况,现场发现零星死鱼漂浮。 2.关于“凤凰湖水库北库杂草丛生,无人管理”问题。现场水面有杂草,为自然生长水草。水库内漂浮少量枯草、树枝等杂物,存在岸边少量清理的杂草未及时清运出去现象。2024年12月1日以前初家街道雇用山景园林公司管护,2024年12月1日至今初家街道移交烟台凤凰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管护,不存在无人管理。 3.关于“湖边的设施破烂不堪”问题。现场查看主要是部分木栅栏缺失、假景观石破损。湖周边设施都是碧桂园开发商开发时打造景观湖景房宣传时而建设的,因年久失修出现个别破损现象,未及时维修造成现状。 4.关于“从2020年起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问题。经落实,确有关于凤凰湖类似相关问题的投诉。2022年3月,莱山区政府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将北湖水抽干,对湖底淤泥及湖周边垃圾杂草进行了整治。 | 部分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巡查管护,防止问题复发。 | 莱山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初家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烟台凤凰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对凤凰山水库北库水面漂浮物、杂草、零星死鱼及水面周边垃圾进行再次清理,5月30日完成清理工作。 2.关于湖边设施部分破损问题,初家街道办事处正在协调相关权属单位进行维修,预计6月10日完成维修。 3.莱山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管护,督导初家街道办事处落实河湖长制,同时协调凤凰文旅集团加大清理频次,及时对水库内的枯草、树枝等漂浮物全面清理,保持库区水面及周边干净整洁。 | 未办结 | 无 | |
32 | D3SD202505280034 | 潍坊市临朐县沂山镇小关村,村东边沂河牛奶厂往周边耕地排放污水已有七八年时间,导致附近几个村庄地下水受到污染,无法饮用。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临朐县政府组织临朐县发投集团、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沂河牛奶厂为沂荷农牧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位于临朐县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小关村村南。该公司奶牛养殖基地项目于2020年6月17日通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审批(临环审字〔2020〕5号),2022年3月22日与临朐县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545亩土地,用于粪污还田利用,2022年6月7日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370724MA3T2E0E2K001Y),2024年6月完成自主验收,并通过《粪污综合利用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环保手续齐全。 2.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已完成雨污分流,配套建设固液分离车间、污水沉淀池、两级串联的厌氧氧化塘。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经固液分离后,固态粪污发酵晾晒后用于牛棚卧床垫料,液态粪污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厌氧氧化塘,氧化后的沼液、沼渣进行还田利用。 3.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该企业采用管道输送和罐车拉运方式向承包的土地上输送沼液还田利用。 4.该企业周边邻近小关村、北草山亭村两个村落,自2014年已接入临朐县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现场随机对企业周边的小关村、北草山亭村8户村民进行了走访调查,均未发现企业偷排污水情况。该企业建成于2021年9月,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往周边耕地排放污水已有七八年时间问题。经调阅2023、2024年执法检查情况,未发现该企业非法排污。 5.2025年5月29日,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周边小关村、北草山亭村地下水井进行检测取样。经检测,地下水井水质达到地下水三类标准。 | 部分属实 | 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临朐县政府责成临朐县发投集团、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企业监管,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养殖粪污规范处置。 2.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对该区域养殖场的日常巡查,加强技术指导,不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 已办结 | 无 | |
33 | D3SD202505280042 | 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丰抬路052乡道寿光安昌塑业有限公司,2025年建厂,无相关手续,违规收购造纸厂的固废垃圾、进口垃圾,生产异味扰民,污水未排至污水处理厂,偷排污水。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寿光市政府组织台头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寿光安昌塑业有限公司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北洋头村丰台路与银通街交叉口西南100米,建设项目为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原料为纸厂废塑料,产品为塑料颗粒,该项目于2024年6月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寿环审表字〔2024〕079号),2024年10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783MADXNUQ54M001U),2024年11月19日自主完成环保竣工验收,该项目生产工艺:纸厂废塑料-拆包分拣-纸塑分离-漂洗-甩干-熔融挤出-水冷-切粒-成品。 2.该单位具备接收利用一般工业固废造纸废塑料皮的能力,转移协议、台账记录齐全,未发现违规接收和超范围接收的情况,不存在进口垃圾问题。经调阅资料,该单位原料主要来源于国内造纸企业。 3.该单位废气主要来自熔融挤出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电捕+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经查看单位自行检测报告,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限值要求。现场核查过程中,该单位车间门窗部分破损,在厂区周边存在一定的感官异味。2025年5月29日潍坊市寿光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潍坊金润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硫化氢、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因子均符合排放标准及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 4.该单位冷却系统、喷淋系统用水循环使用,漂洗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气浮+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现场未发现偷排污水问题。日常检查巡查中,也未发现该单位违法排污水问题。 | 部分属实 | 加大监管力度,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寿光市政府责成台头镇政府、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督导,指导企业对车间厂房、生产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严格管控无组织废气散逸。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和治理效果。目前,该单位已自行停产并已委托山东鸿图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制定改造方案,对收集系统、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预计7月20日前改造完成。 3.加强企业周边巡查力度,杜绝企业偷排废水。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34 | D3SD202505280050 | 潍坊市高新区新城街道翰香苑西区5号楼2单元,电梯机房和井道与主卧室房间相邻,未采取降噪措施,电梯厂家现场测试时超过50分贝,电梯噪音扰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新城街办、区物业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翰香苑西区5号楼由潍坊中鲁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8年9月竣工。物业管理公司为潍坊鲁佳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该楼栋电梯由山东四通电梯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维保。地面以上18层,电梯井道位于楼体南侧,由负2层直达地面以上18层。 2.经现场核实,电梯机房和井道与住户侧卧相邻,电梯运行时产生噪声对住户有一定影响。6月3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在住户屋内进行昼、夜间噪声检测,夜间检测结果超出《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限值;在楼梯间对电梯上下运行噪声进行检测,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 3.2025年3月24日,业主拨打12345热线反映噪声问题,新城街办锦城社区与来电人、物业共同商讨,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制定降噪方案,社区对后期维修工作进行跟进。 | 属实 | 从噪声源、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采取防治措施,对电梯进行减振降噪处理,降低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新城街办、区物业办、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物业办牵头组织小区物业公司按照已制定的维修降噪方案推进落实,通过增设隔音棉、高阻尼橡胶隔振垫等减少噪声,计划15天内完成。 2.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加强对电梯的维护保养。 3.新城街办组织锦城社区跟进包靠物业公司整改进度,安排专人入户调解,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和认可。 | 未办结 | 无 | |
35 | D3SD202505280051 | 潍坊市寿光市文家街道八里村,2025年文家街道和村委将后街西边和文圣小学北边的一块农用地出租给个人,建设冷库和冰场,但此地块性质属于农耕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冷库和冰场往耕地里排放污水。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寿光市政府组织文家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农用地”位于寿光市文家街道八里庄村西、出村路以北。2025年3月邻村村民桑某承包该村地块,目前建有蔬菜分拣场所、恒温保鲜库等。 2.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自然资源一张图”系统,该地块不属于耕地,规划用途为设施农业用地。反映的“冷库”实为用于蔬菜保鲜的恒温保鲜库;反映的“冰场”实为自用制冰设施,目前还未安装。该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3.该地块配套有三级沉淀池和专用污水管道,并与市政污水管网相连。蔬菜清洗水和地面冲刷废水经过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因该恒温保鲜库于5月份刚投入使用,现场检查发现污水产生量较少,全部存于沉淀池内,未进入市政管网;也未发现向周边直排污水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持续加强日常管理,杜绝废水直排环境。 | 寿光市政府责成文家街道办事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日常巡查,督促承包人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确保蔬菜清洗水和地面冲刷废水全部排入市政设施集中处理。 | 已办结 | 无 | |
36 | D3SD202505280056 | 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爱国村西侧200米左右,豪迈集团友道化工厂2025年5月27日11:57发生爆炸,造成了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 潍坊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高密市政府组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和市化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5月27日11时57分左右,友道化学公司发生爆炸。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接高密市应急局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收集调查情况,同时立即按应急方案处置上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四级部门及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机制,制定应急方案,开展现场环境监测,全力开展环境应急应对。 2.27日13时30分,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于爆炸点附近布设5个大气监测点位,后陆续增加到25个监测点,连续开展现场环境应急监测。自28日6时起,各监测点位空气质量均已达标。 3.5月27日下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调配土石方960立方,将消防废水封堵在厂区北侧的具有防渗防漏措施的干渠内(小辛河闸门与小康河闸门之间),调配水泵抽取消防废水至华瑞污水处理厂及友泉新材料应急池暂存。渠内废水抽取完成后在厂区雨水排口两侧各10米处围堰构建收集池,用于收集厂区间断性排水,并及时进行抽取。在生态环境部专家指导下,经高密第二污水处理厂配比实验,酸碱中和、配比稀释后,逐步进污水系统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在友道化学公司周边布设了7个水质监测点,开展连续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周边水体水质稳定,没有受到污染。 4.5月31日,事故现场解除应急救援封闭状态,监测人员立即进厂布点对地下水进行取样,目前正在进行化验分析和跟踪监测。 | 属实 | 全力做好环境跟踪监测工作,合理布设跟踪监测点位,消除环境风险和对群众健康危害。 | 高密市政府责成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高密分局和市化工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大气跟踪监测,根据风向变化和监测结果,合理调整布设跟踪监测点位,持续做好跟踪监测。 2.持续开展地下水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 未办结 | 无 | |
37 | D3SD202505280067 | 1.济宁市邹城市邹城开发区太平镇荣信路山东恒信集团下属公司荣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A区存在备煤、机焦、化产、低温甲醇洗等生产工序,经常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异味扰民且煤灰粉尘污染严重。2.太平镇百隆路太阳宏河纸业,每天散发木浆发酵的臭味,尤其南风时居民区闻到的异味较大。3.太平镇兴郭路幸福河路边有很长的污水管道,污水流入幸福河内,污染河流。 | 济宁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济宁市组织邹城市人民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关于问题1:经查,该问题属实。信访反映的生产A区有山东荣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信公司)和山东恒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新能源公司)两公司,生产A区内两家公司之间没有围墙隔挡。现场调查时,荣信公司正常生产,恒信新能源公司于2025年4月停产至今。2025年5月29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利用走航车在生产A区全域走航监测,未发现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点位;组织对荣信公司无组织颗粒物、氨、硫化氢、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等14项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不超排污许可限值要求。但调查发现,荣信公司化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存在5处密闭不严点位,导致异味逸散;受煤坑封闭仓、动力中水工段的石灰罐软连接处,有破损逸尘问题;机焦工序推焦环节密闭不严有焦炭遗撒问题;场内物流门附近运输道路保洁不及时,路面有积尘。 关于问题2:经查,该问题属实。信访反映的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河纸业)涉木浆异味环节为制浆蒸煮、废液蒸发及污水处理,相关工序均进行了密封,收集废气经碱洗、焚烧工艺进行治理,焚烧后废气再经处理后由排放口集中排放。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等14项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不超排污许可限值要求。但调查发现,该企业木片堆场除木头自然气味外还存在喷淋水浸泡木片发酵异味;纤维素车间2#双辊滤液槽和取样间封闭效果不佳,存在异味逸散。 关于问题3: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兴郭路幸福河沿线有2组污水管路,一是宏河纸业向邹城市太平镇北人工湿地排放废水管路,二是邹城经济开发区架空综合管廊(含企业通往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管路)。2025年5月29日至3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连续三天组织人员对幸福河沿线进行排查,未发现管网渗漏问题。但调查发现,宏河纸业排放废水管路曾两次因采煤塌陷地沉降造成破损,应急抢修期间有污水泄漏进入过幸福河;架空综合管廊污水管路个别点位也曾发生渗漏,有少量污水流入过幸福河。5月29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组织监测人员在该河段下游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满足水功能区水质要求。 | 基本属实 | 1.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异味、粉尘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2.健全管网运维机制,杜绝出现管道污水渗漏问题。 | 关于问题1: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相关企业强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及时修复跑冒滴漏,强化道路保洁,减少扬尘污染。 2.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工作,发现问题抓紧整改。 关于问题2: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关于问题3: 邹城市人民政府责成邹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取以下措施: 1.健全巡查机制,加大河道及河道沿线管道巡查力度,发现管网漏点及时维修,杜绝污水渗漏。 2.制定污水管网破损渗漏应急抢修措施,防止污水泄漏渗漏入河。 3.完善污水输送管网,新架设PE材质、耐高压污水输送管道,实现一用一备,杜绝跑冒滴漏。 4.加强专业化运维,确保管廊稳定运行。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38 | D3SD202505280054 | 泰安市新泰市翟镇黑石山子村北侧昌盛矿业,距离金岭湖社区200米左右,全天存在采矿扬尘和噪音扰民问题,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新泰市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昌盛矿业”企业名称为山东昌盛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2019年6月10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泰审批投资〔2019〕102号),2020年10月29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70982MA3NEQNY5F001Y),2021年10月17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距离金岭湖社区200米左右”问题,该公司东侧、北侧、西侧无居民居住敏感点,南侧及东南侧为居民区(金岭湖社区),南侧距金岭湖社区150余米,东南侧距金岭湖社区300余米。 3.“全天存在采矿扬尘和噪音扰民”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采石工序正常作业,因市场行情等原因,碎石加工车间处于停产状态。采石工序按环评要求采取湿式锯及水淋绳锯开采工艺,作业时无扬尘产生,但现场发现厂区部分物料覆盖不全,运输道路有积尘,运输车辆经过时有扬尘产生。向供电部门调取该公司今年以来用电记录,显示夜间(22时-次日6时)不生产。2025年5月29日至30日,在企业生产状态下,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上风向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224mg/m?,下风向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613mg/m?,符合建材行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mg/m?);新泰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其东厂界、南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东厂界为54.0dB、南厂界为46.0dB,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评价,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4.“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2021年以来,群众通过信访、督察等途径反映该公司“非法开采、扬尘及噪音”等问题3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通过调阅材料、现场检测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按照规定向群众进行了答复。 | 基本属实 |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现有噪声和粉尘防治措施基础上,从噪声源、噪声传播途径和粉尘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防治措施,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的影响。 | 新泰市责成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会同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该公司厂区部分物料覆盖不全、运输道路有积尘问题,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进行了立案调查,将依法作出处罚。目前,该公司厂区物料已全覆盖,运输道路进行了洒水降尘。 2.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待该公司碎石加工车间恢复正常生产后,将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噪声开展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39 | D3SD202505280058 | 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卓亚香格里小区某业主私自圈占2单元北侧的绿化带,将绿化带破坏,导致土地大面积裸露,产生扬尘,要求拆除违规圈占的围栏,恢复绿化。 | 泰安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30日,肥城市组织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新城街道卓亚香格里小区某业主私自用围栏把2单元北侧绿化带圈占,圈占部分有黄土裸露,有扬尘产生。 | 属实 | 拆除违规圈占的围栏,恢复绿化。 | 肥城市责成肥城市房管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5月30日,肥城市房管中心约谈山东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要求其全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小区环境维护,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劝阻、制止。5月31日,肥城市房管中心、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山东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协调,当事人承诺按期进行整改。6月1日—2日,当事人主动拆除了围栏,山东安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肥城分公司对原被圈占裸露的黄土进行了绿化补植。 | 已办结 | 无 | |
40 | D3SD202505280008 | 威海市乳山市育黎镇育黎河湿地,从2024年起打着河道治理的名义进行采砂,现施工方的治理合同已到期,但采砂行为还在持续。 | 威海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乳山市组织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河道治理工程为乳山河乳山险工段二期治理工程,主要是为提升防洪能力,补全水利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河道水质稳定性,对乳山河曲水至鲁济段4.393公里河道(位于乳山河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和乳山河省级湿地公园重叠区域)进行治理。该项目施工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堤防加固、险工段护砌、新建桥梁等。清出的淤积物为砂、土等混合物,其中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2022年8月18日,乳山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淤积物涉砂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了评审,明确除工程自用外,其余依规统一处置。 2.该工程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因施工单位提出受冬季施工、保障河道水质等因素影响,申请顺延工期,乳山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两次工程例会,同意其要求。2024年降雨比多年同期增加超过30%,施工时间减少,导致施工量比原定计划大幅降低,工期拉长,堤防加固、清淤疏浚等未达到设计的防洪标准,目前未完工。工程延期过程中,乳山市水利局、砂石资源监管平台等单位对工程推进情况进行持续监管,目前未达到工程设计开挖量,未超挖超采。 3.在调查办理过程中,发现乳山市水利局和水务集团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工程延期,乳山市纪委监委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对4名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 部分属实 | 督促中标企业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不出现超挖超采。 | 乳山市责成水利局、水务集团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中标企业强化保护措施,加快推进乳山河乳山险工段二期治理工程进度,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 2.由水利局和砂石资源监管平台负责,加强对剩余淤积物中砂石资源的监管力度,杜绝超挖超采情况发生,确保依规统一处置。 | 未办结 | 对2人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谈话。 | |
41 | D3SD202505280007 | 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青岛路与海曲路交叉口西北侧日出悦海大酒店:1.该酒店在东方海岸小区西南角、酒店的西北侧的空地上放置集装箱冷库,冷库压缩机持续不断的产生轰鸣声扰民;2.酒店在集装箱内存放垃圾,在清理、运输和冲刷地面时产生的噪音扰民;3.酒店在集装箱内存放食品材料,装卸货时产生的噪音扰民;4.存放垃圾产生异味扰民;5.冲刷地面的污水直接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东港区政府组织石臼街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和区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日出悦海大酒店,位于日照市青岛路与海曲路交会处西50米路北、东方海岸小区西南。 2.酒店院内西北侧放置1个集装箱用作冷库,压缩机间歇工作时产生噪声;1个集装箱用于存放采购的食材,每天早上8:00-8:30装卸食材时,产生装卸噪声。 3.2个集装箱内分类存放了16个垃圾桶,有异味产生,垃圾清运作业时产生噪声。 4.该酒店院内地面均已硬化,冲刷地面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未发现冲洗地面废水渗入地下情况。 | 基本属实 | 立行立改,加强城市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东港区政府责成石臼街道采取以下措施: 1.搬离4个集装箱,清空场地,不再进行装卸作业,避免噪声扰民。 2.垃圾箱存放到规划区域,规范收运,保持周边环境整洁,减少异味产生。 5月30日上午,已全部完成清空清理、转移工作。 | 已办结 | 无 | |
42 | D3SD202505280036 | 日照市莒县寨里河镇老虎峪村村北侧的养殖场,在夏天雨季偷排污水,导致反映人2024年灌溉土地后,种植的中草药育苗全部死亡,多次向相关部门无果。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莒县政府组织寨里河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中心、龙山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寨里河镇老虎峪村村北侧共有养殖场(户)4家,均不在禁养区内,分别是莒县昱升康茂家庭农场、莒县昱升康茂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莒县寨里河马连坡星火养殖场、张某奎养猪户。其中莒县昱升康茂家庭农场距老虎峪村约760米,主要从事肉鸭养殖,设计年出栏肉鸭14.5万只,为规模化养殖,环保手续齐全。莒县昱升康茂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距老虎峪村约1000米,主要从事肉鸡养殖,设计年出栏肉鸡60万只,为规模化养殖,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上述2家养殖场共同使用配建的1200平方米堆粪棚和1255立方米沉淀池。莒县寨里河马连坡星火养殖场距老虎峪村1000米,主要从事肉鸭养殖,设计年出栏肉鸭60万只,为规模化养殖,环保手续齐全,配建了500平方米堆粪棚和2425立方米沉淀池。张某奎养猪户距老虎峪村510米,建有养殖棚1个,设计年出栏生猪240头,为非规模化养殖,配建了30立方米沉淀池。4家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后用于还田。 2.4家养殖场(户)周边只有1家中草药种植户,于2024年春季始种植6.45亩射干。联系种植户未果,现场检查发现,种植的中药草生长无异常。 3.2024年8月上述4家养殖场(户)因强降雨发生过1次粪污外溢问题,莒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信访反映中草药育苗死亡问题1次,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反馈处理结果;2025年4月接到信访反映2024年中草药育苗被养殖污水污染问题,寨里河镇政府接到反映后进行排查,未发现中草药育苗被污水污染问题,办理情况已回复诉求人。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畜禽粪污还田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 莒县政府责成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龙山镇政府、寨里河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莒县昱升康茂畜牧养殖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问题依法立案调查。 2.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规范使用畜禽粪污贮存设施,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3.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与指导,严防养殖粪污外排。 | 已办结 | 无 | |
43 | D3SD202505280061 | 日照市莒县棋山镇棋山路北面刘家王庄村,春棋矿业选矿产生的污水直排外环境,粉尘污染扰民。 | 日照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莒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碁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春棋矿业”实为莒县春祺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莒县碁山镇刘家王庄村东北540米处,环保手续齐全,主要开采钛铁矿,生产工艺为露天开采-破碎,采取雾炮和喷淋措施防治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涉水生产工序。该公司自2025年4月至今未生产,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 2.经对刘家王庄村周边区域进行排查,发现该村东北930米处有一家以钛铁矿石为原料选矿企业--莒县金谷矿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24年7月取得环评手续,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建成后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试生产和环保设备调试,尚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原料及产品密闭贮存,厂区无明显扬尘,但西车间北侧地面未硬化,车辆进入该区域时会产生扬尘;厂外西侧存在沉淀池尾水流入自然坑塘迹象。经核实,前期该公司因沉淀池容积不满足生产尾水沉淀需求,将厂外自然坑塘临时作为二级沉淀池使用,经坑塘沉淀处理的尾水再回用生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已对该坑塘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目前尚未出具检测结果。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废水严禁外排,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 莒县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碁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莒县金谷矿业有限公司30日内完成沉淀池扩建,确保尾水回用,严禁外排;60日内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2.对莒县金谷矿业有限公司外排废水问题立案调查,并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3.责令莒县金谷矿业有限公司加强厂区地面硬化或增加洒水抑尘频次,降低车辆运输造成的扬尘污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44 | D3SD202505280006 | 临沂市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1.村西侧有一处大型轮胎粉碎加工厂,每逢下雨粉末混合雨水形成黑色污水流出厂区。2.村北有一处大型露天木片粉碎加工厂,粉尘噪音严重扰民。3.村北秀珍河河道南侧有80亩林地被放置进口原木,下雨时产生红色污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轮胎粉碎加工厂为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蒙泰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橡胶),负责人为王某某,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西600米处。该公司租用李某某场地,以废旧轮胎为原料,切割成块后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条规定,该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加工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蒙泰橡胶根据市场行情间歇性生产,正常生产时无废水产生,切割过程中产生少量橡胶碎屑。现场调查时,厂区有少量橡胶碎屑,因近期无降雨天气,周边未见黑色污水流出痕迹。 2.反映的木片粉碎加工厂为莒南县硕佳木材加工厂(以下简称硕佳木材),负责人为魏某某,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北260米处。该厂租用李某某场地,以木材为原料,破碎后外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5条规定,该木材加工类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硕佳木材根据市场行情间歇性生产,建有1台破碎机,露天作业,木材破碎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配套建有喷淋装置,加工区域设有围挡。现场调查时未生产,厂区有少量木屑、锯末散落。对周边6户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粉尘、噪音对生活影响很小。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粉尘、噪音进行检测。 3.信访件反映的放置进口原木地块位于莒南县团林镇北泉子二村村北,承包人为李某某,地块总面积52.51亩,其中现状地类为草地28.23亩、建设用地13.78亩、内陆滩涂4.18亩、坑塘水面6.32亩。现场调查时,原木零星压占草地、内陆滩涂约1亩。该地块与绣针河之间隔有高约2米的河坝,因近期无降雨天气,现场及周边未发现红色污水。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莒南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团林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蒙泰橡胶加强管理,及时清扫收集厂区内橡胶碎屑,防止因降雨流入外环境。 2.责令硕佳木材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及时清理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木屑,降低场地及道路扬尘。切片作业面使用简易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收集碎屑,并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5月30日,向放置进口原木地块当事人李某某下达《责令(期限)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6月7日前自行清理,并恢复土地原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45 | D3SD202505280017 | 临沂市费县马庄镇派出所东650米大来木业有限公司,私自偷烧锅炉排放白烟,环评手续中车间里的机械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未启用光氧机,甲醛超标,异味严重。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费县组织马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为临沂市大来木业有限公司,位于费县马庄镇西马庄村(企业200米内无村民居住),年产11万立方米多层家具板项目于2019年12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费审批环境〔2019〕118号),2020年7月通过验收(费审批环验〔2020〕127号),2024年4月16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71302095109526K002W)。配套建设3台UV光氧、4台布袋除尘等废气治理设施。 2.关于“私自偷烧锅炉排放白烟”的问题。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环评要求采用集中供热,私自安装一台4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无环评审批手续。 3.关于“环评手续中车间里的机械数量与实际数量不符”的问题。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热压机、涂胶机、砂光机等生产设备数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4.关于“未启用光氧机,甲醛超标,异味严重”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市场原因自2025年3月底停产至今,查阅企业UV光氧运行维护台账记录齐全,设备完好。调阅2025年3月20日自行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甲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甲醛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企业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费县责成马庄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责令临沂市大来木业有限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5月29日该公司已拆除生物质蒸汽发生器。 2.待企业复产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下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46 | D3SD202505280020 | 临沂市沂水县富官庄镇徕庄村鑫和花卉有限公司,1.2019年-2021年盗采石灰石,严重破坏耕地。2.非法盗采地下水,导致村民无法使用生活用水,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 临沂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沂水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和富官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沂水县富官庄镇徕庄村花卉种植项目。2019年-2023年,庞某某先后与徕庄村委流转土地669.51亩。期间成立三个公司(临沂鑫和花卉有限公司、临沂益商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鑫盛源花卉有限公司),该花卉种植项目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面积共计435.81亩,实际建设均在备案范围内。 1、关于“2019年-2021年盗采石灰石,严重破坏耕地”的问题。 鑫和花卉在2020年-2021年场地平整建设期间,共存在非法采矿行为2起。(1)2020年6月,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非法开采石灰石1964吨,售卖获利5.5万元。2020年12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65万元,共计罚没款7.15万元,已足额缴纳。(2)2021年5月,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擅自在公司厂区内东南侧开采石灰石7000吨,用于修建北侧道路。2021年6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罚款5万元,已足额缴纳。因该公司以上非法采矿行为涉嫌非法采挖土地,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2021年3月、2021年8月向公司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将采挖的土地恢复耕种条件。2021年年底已完成整改。 2、关于“盗采地下水,导致村民无法使用生活用水”的问题。 (1)非法盗采地下水问题。2024年4月,沂水县水利局巡查发现鑫和花卉(实际包含临沂益商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在一个院内)私自建设地下取水井21眼,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擅自取用地下水,且未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2024年7月,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该公司擅自取用地下水行为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罚款已足额缴纳。2025年2月,鑫和花卉取得取水许可证。5月29日,现场检查批复的7眼水井取用水正常,其余14眼取水井已封停。 (2)临沂鑫盛源花卉有限公司取用水情况。2025年2月,沂水县水利局日常巡查发现,临沂鑫盛源花卉有限公司私自建设地下取水井12眼,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擅自取用地下水。2月17日,沂水县水利局下达责令限期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通知书、责令限期安装计量设施通知书,要求限期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并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目前,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正在编制中,12眼取水井在用。因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暂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020年,富官庄镇徕庄村已完成自来水更新改造,由沙沟水厂统一供水。2025年5月29日,经走访鑫和花卉公司周边12户群众,均未反映存在影响使用生活用水的情况。 3、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经梳理,该项目因占地、盗采石灰石、盗采地下水等问题,先后被群众通过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4年国务院“互联网+督查”等渠道反映,沂水县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件均反映盗采石灰石问题,办理结果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件反映占地、盗采地下水、盗采石灰石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均已向当事人反馈办理结果。 | 基本属实 | 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证;加强监管,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 | 沂水县责成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富官庄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指导并督促临沂鑫盛源花卉有限公司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加快办理取水许可证,于7月10日前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若取水申请未批准,将拆除或者封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若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将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2.认真履行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举一反三,加强此类项目的监管,切实抓好辖区自然资源、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47 | D3SD202505280028 | 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济南路与文峰山路交叉口爱琴海小区16号楼(独栋),电梯运行产生的嗡鸣声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兰山区组织柳青街道办事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电梯位于爱琴海小区16号楼,属于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019年建成使用,物业管理单位:山东现代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临沂柏科电梯有限公司。该楼为3户2梯30层结构,现场检查时,该电梯正常运行,轿厢内已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定期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2025年5月27日例行日常维保,维保周期15天,维保记录正常。市生态环境局兰山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靠近电梯机房顶楼住户餐厅及北卧室昼夜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住宅项目规范》GB55038-2025规范中6.1声环境卧室、起居室内的建筑设备结构噪声限值要求。经对16号楼随机抽取31户住户进行走访,30户表示电梯运行时声音不影响日常生活,1户表示运行时存在嗡鸣声。 | 基本属实 | 加强电梯运维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减少电梯噪声对住户的影响。 | 兰山区政府责成柳青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指导督促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定期维保电梯。 | 已办结 | 无 | |
48 | D3SD202505280031 | 1.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白泉村,村南头有一卖砂石处,没有固定营业时间,产生扬尘污染扰民。2.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东道庄村,村东南方向国道边红运洗浴,院内在做水泥房,施工时间在8:00-18:00,造成扬尘污染扰民。3.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西道庄村集市南头庆庆家,露天焊接、喷漆,营业时间在7:00-15:00。4.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付山口村,村南头山下棚子里,夜间蒸鸭毛、鸡毛,产生异味扰民。5.临沂市莒南县道口镇钉家屋子村,村南头春净日化品有限公司院墙后面,蒸鸡毛、猪毛,全天存在异味和扬尘扰民。6.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清竹村,村东头国道边昊阳熟菜有限公司在工厂墙西侧全天不定时排放污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兰陵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市场监管局和神山镇政府、新兴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1、2、3、4、6进行调查核实;5月29日,莒南县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道口镇政府对反映的问题5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白泉村村南头有一卖砂石处”实为兰陵县丙亮建筑建材经营部,位于兰陵县神山镇白泉村,主要从事建筑用砂、石子零售。现场检查时,院内黄砂、石子已用防尘网覆盖,但地面有散落的黄砂,运输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 2.信访件反映的“水泥房问题”实为临沂一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神山镇道庄村鸿运宾馆西侧院内。现场检查时,院内有一台航吊和部分存放的水泥房,未发现其他相关生产设备,地面有积尘。经走访附近5户群众,均表示今年以来该地点未生产,无扬尘污染扰民问题。该企业负责人已自行清理相关生产设备。 3.信访件反映的“西道庄村集市南头庆庆家,露天焊接、喷漆”,业主刘某某,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铁质大门焊制,生产工艺为铁皮焊接、喷塑,建有1座半密闭式厂棚,厂棚内东南侧有1处密闭喷塑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属于环评豁免类。现场调查时,正在生产,未发现露天焊接、喷漆现象,厂棚内焊接工序有移动收集烟尘装置,喷塑工序在密闭喷塑间内进行,配套塑粉收集处理装置。 4.信访件反映的“兰陵县新兴镇付山口村村南头山下棚子里,夜间蒸鸭毛、鸡毛异味扰民”问题,经兰陵县核实,该处加工点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萝藤村。目前,枣庄市峄城区已依法将该处加工点清理。 5.信访件反映的加工厂为临沂百泰牧业有限公司,位于莒南县道口镇丁家屋子村南,法人代表为杜某某,主要以动物毛发为原料,经烘干后外售,用于生产饲料添加剂。该公司年产1.2万吨羽毛粉蛋白饲料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莒南审服许字〔2021〕12066号),2022年4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7MA950KTR8U001W),2022年5月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因检修设备自5月20日停产至今。现场勘查生产工艺及设施,无产生粉尘工序。厂区现场无原料、产品堆存,无明显异味和粉尘。调阅该公司2023年以来废气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表2限值。该公司生产车间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300米,对周围5户居民进行走访,均表示异味、扬尘对生活影响较小。 6.信访件反映的昊阳熟菜有限公司实为兰陵县昊阳蔬菜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神山镇青竹山东村504米处(206国道北侧)。该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兰陵环评审字〔2018〕97号),2018年11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20年7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4050938478J001Z),建有1座密闭式厂棚,1条蒜米生产线,安装有分瓣机、脱皮机、色选机等主要设备。主要生产原料为大蒜,产品为保鲜蒜米,生产工艺为大蒜脱皮、分瓣、清洗、色选、蒜米成品。大蒜脱皮工序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公司污水处理站安装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厂东南侧沟渠。经排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正常,无超标情况,公司墙西侧未发现排水迹象。5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采样检测,结果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表2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管,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控制生产时间,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1.兰陵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神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兰陵县丙亮建筑建材经营部及时清理地面散落的黄砂,对场内地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 (2)督促临沂一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定期清理积尘,加强场地日常保洁,避免产生扬尘。 (3)督促个体工商户刘某某严格落实在密闭车间内喷塑,规范运行喷塑粉尘收集处理装置,避免污染物外排。 2.莒南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道口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临沂百泰牧业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车间密闭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影响。 | 已办结 | 无 | |
49 | D3SD202505280033 |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蔡家岭村千里木板材厂违规在村东南岭上建设厂房,厂房从三月份开始全天冒黑烟,污染环境。 | 临沂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5月29日,费县组织探沂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千里木板材厂实为费县秋晟板材厂,位于探沂镇蔡家岭村南410米。该厂主要以木皮、脲醛胶为原材料经涂胶、热压等工序加工生产胶合板,年产5万立方米人造板项目于2024年10月31日取得环评批复(费环管字〔2024〕213号),目前未验收。 2.针对“违规建设厂房问题”的问题。经查,费县秋晟板材厂厂房建设人为该村村民佟某成。建设面积共占地13751平方米,所占土地均为探沂镇蔡家岭村村集体土地,土地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11777平方米、耕地1369平方米、农村道路561平方米和田坎45平方米,其中违法占地1975平方米。2025年4月10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发现佟某成违规建设问题,立即下达《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TY0410-01号),并于2025年4月15日进行立案调查(费综执立字〔2025〕TD0105号),现案件正在办理中。 3.针对“从三月份开始全天冒黑烟,污染环境”的问题。现场调查时,该板材厂尚未建设完成,生产设备正在安装,不具备生产条件。该板材厂在厂房东侧违规建设6t/h生物质锅炉1台,锅炉正在安装,未投入使用。 | 部分属实 |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费县责成探沂镇政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费县综合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责令费县秋晟板材厂停止建设锅炉,该厂已于5月30日自行拆除违规建设锅炉。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费县秋晟板材厂违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50 | D3SD202505280040 | 临沂市河东区河东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芝麻墩路29号昊润通颗粒取暖炉厂,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喷漆工序未按要求在密闭空间内作业。2.喷漆、电气焊等工序废气收集不规范,第三方检测数据不实。3.企业的危废库不规范,无人管理,危废处置不规范,未按照正规渠道处置。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临沂沂河新区组织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昊润通颗粒取暖炉厂实为山东昊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芝麻墩路7号山东国通工贸有限公司院内,主要从事颗粒取暖炉生产、组装、销售,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弯折、焊接、外协喷涂、组装、入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公司为环评豁免类企业,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71312MA3P2YNQ8L001Z)。 2.5月29日现场调查时,山东昊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生产。 (1)关于反映“喷漆工序未按要求在密闭空间内作业”的问题。该公司喷涂工序采用外协喷涂,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有喷涂生产线,未发现喷涂工具、油漆及露天喷涂痕迹。 (2)关于反映“喷漆电气焊等工序废气收集不规范,第三方检测数据不实”的问题。该企业仅在焊接工序产生少量烟尘,现场有2台焊机,配套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焊接工序未生产。该企业为排污登记管理,未载明自行监测要求,企业自2024年5月投产以来,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不存在第三方检测数据不实情况。 (3)关于反映“企业的危废库不规范,无人管理,危废处置不规范,未按照正规渠道处置”的问题。经调查,公司配有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运维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因2024年5月投产以来未对生产设施进行维护,未产生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危废贮存设施标识牌不规范。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规范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 沂河新区责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对该企业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目前该企业危废标识已规范设置。 | 已办结 | 无 | |
51 | D3SD202505280044 | 1.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普力特饲料有限公司,每天20:00以后生产羽毛,产生异味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2.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小屯村万里红混凝土有限公司,每天22:00以后雕刻石子,产生噪音扰民。3.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东道庄村,山东石化北边院子里及村民徐某家院里每天白天焊接集装箱,产生噪音扰民。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1. 5月29日,郯城县组织李庄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为郯城普利特饲料有限公司,建有年产4000吨羽毛粉项目,2019年7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郯环评函〔2019〕151号),2019年7月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4月15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2MA3C6DPB0B001Z)。该公司以鸡毛、鸭毛为原料,通过高温分解、冷却、粉碎工序生产羽毛粉。该项目恶臭主要产生于高温分解、蒸煮后放料及物料冷却、车间内原料堆放等工序,其中,高温分解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冷凝器进行冷凝,经1套“生物菌池+1#酸洗吸收塔+2#碱洗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蒸煮后放料及物料冷却工序产生的恶臭废气经1套“脉冲除尘器+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排放。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正在进行热源替代改造。调阅2月份以来用电量显示,该公司2月份间歇性生产,存在夜间生产行为,3月份以来未生产。该公司仓库存在车间破损,恶臭气体收集管道连接处密闭不严。公司北侧、东侧为农田,西侧、南侧为厂房,距离周边最近的东官庄村约900米,走访较近的5户村民,均表示该公司生产时对其无影响。 2. 5月29日,兰陵县组织神山镇、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市万里红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兰陵县神山镇小屯村,主要生产加工商用混凝土,建有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该项目于2011年5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苍环管〔2011〕43号),2012年12月6日经原苍山县环保局验收(苍环验〔2012〕35号),2020年4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4576632131N001Y)。 2025年4月,巡查发现该公司违规建设石子加工设备,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会同神山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对石子破碎、传输设备和配电柜等设施进行了拆除。5月29日现场调查时,相关设备已清除。 (2)信访件反映的“山东石化北边院子”实为临沂市兰陵县成硕集装箱有限公司,法人郑某某,主要从事集装箱销售、维护、制造和机动车维修等,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71324MADMEXMP13001X)。 (3)信访件反映的“徐某家院里”实为兰陵县华运活动板房加工点,为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汽车集装箱制造、维修,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2371324MAD1T30F0T001W)。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上两个项目为环评豁免类项目。5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公司厂界噪音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要求。 |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巡查监管,落实整改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 1.郯城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李庄镇采取以下措施:郯城普利特饲料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修复仓库车间破损处、检修密闭收集管道连接处。目前,该公司已完成4个仓库车间破损点、2个收集管道连接点检修。待企业复产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分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有组织、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下步措施。 2.兰陵县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分局、神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避免噪声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52 | D3SD202505280062 | 临沂市河东区临工路和联邦路交叉口海鼎饲料有限公司,经常向厂门口的河沟里排放污水和动物油以及废油,导致河沟异味扰民,污染周边地下水。 | 临沂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临沂沂河新区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临沂海鼎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沂沂河新区临工路与联邦路交汇处东300米路北,该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项目于2024年10月23日取得环评批复(沂新审批投字〔2024〕15074号),于2025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主要生产动物用饲料,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废动物油等废油。厂区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2.5月29日现场调查时,临沂海鼎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该厂区外仅南侧有一条沟渠,沟渠内存在大量枯枝等自然垃圾,沟渠内水质感官较差,带有轻微异味,未发现动物油以及废油。经现场核实,2025年5月25日该企业因厂区餐厅污水沉淀池破损,导致部分污水外溢到雨水管道并流至厂区外南侧沟渠,现场责成企业于2025年5月30日前封堵漏点。 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最近村庄约800米的两口地下水水井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走访两处地下水井附近5户居民,均表示水井水质无异常现象。 | 部分属实 | 规范企业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进一步降低。 | 沂河新区责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河新区分局采取以下措施:督促该企业修复破损餐厅废水沉淀池,将厂区外南侧沟渠内污水抽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对厂区外南侧沟渠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
53 | D3SD202505280043 | 德州市乐陵市铁营镇工业园区内部的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4月份该公司违规处理工业危险品废物导致发生火灾,产生毒气。 | 德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乐陵市组织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乐陵市应急管理局、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协调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位于乐陵市铁营镇循环经济示范园园区八路东首,成立于2014年5月13日,是一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企业,环评、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排污许可手续完备。经调阅该企业2025年4月份治污设施运行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台账,治污设施运行正常,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种类均在经营许可证范围内,未发现“违规处置工业危险品废物”的情况。 2.调阅该企业2025年4月焚烧车间、物化车间、固化车间、暂存库等厂区各点位视频监控30余个,未发现发生过火灾的情况,也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违规操作迹象;现场踏勘未发现着火痕迹。据了解,乐陵市铁营镇(循环经济示范园)专职消防队4月份未接到该企业的警情调派,未进行出动处置,也未接到该企业的火警报告。 | 不属实 | 无 | 乐陵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生产运营、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 已办结 | 无 | |
54 | D3SD202505280060 | 德州市庆云县常家镇:1.北齐村西侧黄河护堤西河坝和东河坝的土壤被卖且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2.肖家寺村西侧的黄河护堤西护堤被破坏,土壤被卖,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 德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庆云县组织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常家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庆云县境内无黄河干流及支流,信访人反映的北齐村西侧河流护堤和肖家寺村西侧河流护堤为马颊河护堤。 2.现场查看北齐村西侧马颊河护堤西河坝地块有建筑垃圾掺杂土方堆存,约3.1亩,地类为其他林地,系周边村民将拆除废旧房屋的建筑垃圾填入。2014年3月为方便村民从事农业生产,北齐村将西边的河沟垫高改为田间土道,致马颊河护堤西河坝地块形成坑塘,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将部分土方出卖,已于2016年3月15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后再无私自出卖土壤问题。 3.北齐村西侧马颊河护堤东河坝为一般耕地,约2.5亩,原为村民打粮晒场地块,2010至2014年间因附近村民取土建房和马颊河清淤工程造成该地块地势稍低。北齐村于2018年将该地块复耕并发包给村民耕种,目前该地块小麦长势良好,未发现土壤被卖及用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回填等情况。 4.肖家寺村西侧的马颊河西护堤为一般耕地,距肖家寺村西北约1公里。2017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曾将该处部分土方出卖,已于2018年11月19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家寺村于2017年底将该地块复耕,目前该地块小麦长势良好,未发现护堤被破坏等情况。 | 部分 属实 | 加强土地资源和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杜绝违规取土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 庆云县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和常家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整改。常家镇政府已于2025年5月30日将北齐村西侧马颊河护堤西河坝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至常家镇李营村建筑垃圾消纳场,清理土方100余方。2025年5月31日调入素土回填,符合种植条件。 2.加强监管,坚决杜绝违规取土和违规填埋建筑垃圾行为。 | 已办结 | 无 | |
55 | D3SD202505280015 | 聊城市东昌府区新区街道江北花卉基地南头靠近滨河大道的湿地公园旁,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挖掘3米深坑用于掩埋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现场散发臭味,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东昌府区人民政府联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聊城市水质检测中心西南侧、滨河大道西侧,为新区街道板桥社区李庙村2000年前后分配给村民郑某某的土地,面积3.4亩。经资规部门核实,该地块土地性质为林地。 2.郑某某在2025年春节后采用铺垫土方的方式将该地块进行垫高。经现场取点查验掩埋情况,随机开挖深坑4处,开挖深度3米,在土方中发现少量砖石瓦块。现场未闻到臭味。 3.2025年4月27日,举报人首次通过聊城市12345市民热线受理中心反映该问题,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办事处于5月4日收到工单,立即组织人员调查。经查,未发现该地块有掩埋垃圾情况,其后将调查结果回复举报人,举报人对结果不满意,要求重新调查处理。其后,聊城市12345市民热线受理中心4次将该举报问题退回新区街道重新办理,新区街道四次赶赴现场调查,均未发现填埋垃圾情况,并将每次调查情况回复。 | 部分 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及环境的影响。 | 1.东昌府区政府已组织人员用机械筛出土方中的砖头瓦块,已于6月1日集中清运完毕。 2.地块所有人已将地块平整,并制定林木栽种计划。 3.做好与信访人的沟通工作。 | 已办结 | 通报3人 | |
56 | D3SD202505280024 | 聊城市阳谷县侨润街道谷山一号小区一期6号楼2单元,电梯运行时产生嗡鸣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能够采取减震降噪工作。 | 聊城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阳谷县政府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侨润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谷山一号小区一期6号楼2单元(西单元),共18层,已入住20户,一梯两户,电梯毗邻西户厨房。该电梯于2023年5月24日办理使用登记,目前在检验有效期内,正常维护保养。 2.现场查看,该电梯运行平稳,运行时顶部产生嗡鸣声。2025年5月30日,聊城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该电梯进行了特种设备电梯的噪声标准测试,测试结果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第1.3.14“噪音测试”的要求。 3.物业公司组织了走访,该单元目前入住20户,走访时在家业主13户,未有反映电梯异响影响休息的情况。 | 部分 属实 | 采取综合降噪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阳谷县责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属地社区和物业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对该电梯运行形成的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以及室内Z振级进行检测。 2.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建设单位和物业在该电梯机房墙壁添加隔音减震垫,并对井道导轨支架、补偿链及电梯导靴进行了调整。 3.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该小区该单元电梯及附属设施巡查检测,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维护保养,确保噪声不超标。 4.由社区和物业单位与6号楼2单元业主做好沟通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57 | D3SD202505280001 | 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七甲村东南角(皇冠路北首)有一处违建厂房,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处于在建状态,每天24小时产生噪音。 | 滨州市 | 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 5月29日,博兴县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湖滨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负责人王某拆除该地原有厂房,2025年4月,开工建设钢结构仓储物流厂房,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5年5月27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博建综停字〔2025〕第10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目前该厂房已停止建设。 2.该在建厂房占地面积3859㎡,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3520㎡、其他农用地339㎡,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该在建厂房未取得合法建设用地使用权。2025年5月28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5年5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属实 |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 博兴县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照违法占地查处规程,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2.加强乡村建设工程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做好乡村限额以上工程监管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58 | D3SD202505280005 | 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李家庄村东侧鑫润化工溴素厂,该公司将抽取地下咸水管道放置在滨州市沾化区冯家镇南赵村信访人的耕地内,因管道破损导致地下咸水排放到信访人的耕地内,造成耕地土壤污染,农作物死亡。 | 滨州市 | 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 5月29日,沾化区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冯家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企业为滨州市沾化区鑫润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原料为地下卤水,抽取地下水进行加工提取溴。企业年产1500吨溴素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滨环字〔2011〕152),并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20年4月2日,企业办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3716244934985556001Z)。2023年7月30日,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证号:C3716002023046100155455)。 2.5月18日,企业卤水管线出现破损,部分地下卤水流入周边麦田,造成信访人5亩小麦地被淹。当日企业已对破损管线进行修复。由于地下卤水含盐量高,小麦出现发黄、枯萎。经农业技术人员现场核实,该区域本身属于轻度耕地盐碱地块,通过日常的耕种、施肥管理,该处耕地可实现自行修复。 | 属实 | 加强周边企业、耕地巡查力度,做好管线巡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沾化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冯家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管道日常巡查,及时维护维修。 2.进行经济补偿。5月30日下午,企业与农户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完成赔偿款支付工作。 | 已办结 | 无 | |
59 | D3SD202505280012 | 滨州市惠民县孙武街道惠纺小区东院13号楼-24号楼和惠纺小区西院,每栋的一楼沿街住户将房屋改为商业门面用于开设餐馆,经营产生的油烟扰民。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惠民县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惠民县孙武街道惠纺小区东院、西院属于上世纪80年代老旧居民楼,2000年左右一层沿街住户改为门面房,部分为餐饮店,据统计共有 6 家,除一家有2个灶头外,均为单灶头,单户营业面积约为60平米,属于小微型餐饮店。 2.6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排放口低于所在居民楼高度,个别商户存在清洗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等情况,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 属实 | 督促餐饮单位油烟达标排放,最大程度降低对居民的影响。 | 惠民县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餐饮业主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对破损的排烟管道进行维修或更换,5月29日已完成。同时加大对该区域餐饮行业巡查力度,督促经营者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装置,避免油烟扰民。 2.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6家餐馆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 3.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帮扶餐饮业主对油烟烟道及排放口设置进行优化改造,降低对周边住户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60 | D3SD202505280019 | 滨州市惠民县大年陈镇洼里孙村,村南侧陈某在居民区开设酒厂,私自采取地下水,导致周边村民房屋地基塌陷成为危房。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惠民县组织县城乡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大年陈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酒厂为陈某2024年5月所购他人住所,占地约840平米。现场院落建有19个空池,准备放置储罐用于存放外购酒,无酿酒设备。 2.现场有直径约3厘米、井深约4.5米取水井一眼,未安装水泵。经调查,该井2025年4月15日成井,5月15日-16日陈某自行组织过洗井活动,其后一直未使用。 3.经现场核实,周围1户居民房屋存在多处裂缝。 | 基本属实 | 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 惠民县责成县城乡水务局、大年陈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5月27日县城乡水务局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5月29日,县城乡水务局向涉事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月29日,该取水井已拆除。 2.大年陈镇政府已通过提供临时安全住所、法律援助等方式对当事人积极安抚,当事人同意走司法途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无 | |
61 | D3SD202505280047 | 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吕家村恒基新型陶瓷新材料厂,生产原料与环评手续不符,24小时生产砂石料,噪音扰民;砂石料堆放在室外,未覆盖也没有密闭车间,产生扬尘污染。镇上同样手续不全的石料厂有多家。 | 滨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邹平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池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邹平市临池镇恒基新型陶瓷材料厂年产5万吨陶瓷原料项目办理了环评手续,环评中原辅材料为高温砂、石英砂、高铝土、白土等,设备为喂料机1台、湿式混合机1台、颚破机1台、湿式粉碎机4台。经现场查看,该企业建有生产车间1座,车间内有喂料机1台、锤式破碎机1台、立轴式破碎机1台、筛分机2台、布袋除尘器1台,车间内存放有青石原料和石粉、石子等产品。实际生产原料、部分设备与环评手续不符。 2.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有生产痕迹,车间内锤式破碎机、立轴式破碎机等大型设备存在噪声污染隐患。 3.该企业车间南侧空地上存放有物料(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使用密目网进行了苫盖。 4.经排查该镇同类型企业13家,发现另有5家企业存在原料、设备与环评手续不一致的问题。 | 属实 | 依法立案查处,责令整改到位。 | 邹平市责成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临池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该企业对不符合环评手续的设备、原料进行清理,指导企业合规生产经营。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对临池镇排查发现的其他5家企业环境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并督促全部整改到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62 | D3SD202505280026 | 菏泽市郓城县随官屯镇工业园区旭阳化工厂直排污水,导致周边机井灌溉水受到污染,村民使用机井水灌溉后小麦枯黄,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郓城县人民政府组织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分局、县农业农村局、郓城化工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件反映的“旭阳化工厂”实为郓城旭阳能源有限公司(原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郓城化工产业园内。检查时该公司焦化装置正在生产,生产废水通过地上管道排至该公司子公司山东洪鼎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该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至山东世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郓城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老赵王河。经排查,未发现企业私设排污口、私设暗管和污水直排痕迹,雨水排放口无排水痕迹。 2.该公司周边麦田内共有1眼灌溉机井,位于该公司南墙外约50米处。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公司对麦田内灌溉机井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出具。 3.调查人员对企业周边麦田实地现场踏勘,同时利用无人机对麦田进行航拍调查,目前小麦已进入成熟期。郓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反映地块的小麦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为部分小麦播种量大,田间郁闭,导致中下部叶片黄化,麦穗较正常偏小,部分地块小麦白粉病、茎基腐病较重。 | 部分属实 | 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做好农业种植、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 郓城县责成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郓城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和随官屯镇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对郓城旭阳能源有限公司现场全面检查,对地下水取样监测,对企业周边耕地内小麦进行调查。同时,做好农业种植、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 2.目前正在对水井的水质进行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进行处理。 3.相关地块小麦已定损,受损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位,5月31日,重新打灌溉机井1眼,解决群众灌溉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63 | D3SD202505280030 | 菏泽市牡丹区大黄集镇毕寨村,村内的扶贫车间在每天6:00到7:00左右焚烧柴火产生烟尘扰民。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菏泽市牡丹区组织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牡丹区大黄集镇毕寨村共有6个扶贫车间。其中,1个为空置车间;1个用于锯末回收储存(自2025年2月停产至今);1个用于储存小麦等粮食;1个用于手工拼板加工,不涉及加热工艺;另外2个用于胶合板制造,分别为菏泽市牡丹区双涵木材加工厂、菏泽市牡丹区秉正木材加工厂,距离最近村庄约500米。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该两家木材加工厂热压工序使用天然气锅炉。2025年5月19日,群众通过菏泽市12345热线反映“大黄集镇毕寨扶贫车间烟尘扰民”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两家木材加工厂现场各有1台0.1蒸吨多功能锅炉(可使用燃气或者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责令两家木材加工厂对锅炉生物质颗粒投料口进行焊接封堵。5月22日核查,该两家木材加工厂已将锅炉生物质颗粒投料口焊接封堵。5月29日现场调查时,该两家木材加工厂均未生产。 | 基本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使用清洁能源燃料,防止烟尘扰民。 | 牡丹区责成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大黄集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木材加工厂使用清洁能源燃料,防止烟尘扰民。 2.该两家木材加工厂已将锅炉的生物质颗粒投料口焊接封堵,使用液化气清洁能源作为燃料。 | 已办结 | 无 | |
64 | D3SD202505280063 | 菏泽市牡丹区皇镇鲁润建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露天存放大量电厂脱硫石膏、煤渣等固废,雨后从厂里流出来的水带有结晶颗粒并且产生扬尘污染。 | 菏泽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5月29日,菏泽市牡丹区政府组织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菏泽市牡丹区皇镇鲁润建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实为菏泽鲁润建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脱硫石膏为主要原料加工石膏砂浆和特种砂浆的生产企业,自2024年3月停产至今。该公司现有料场总面积6.4万平方米,目前存放石膏约9万吨、占地约2.5万平方米,存放炉渣约0.3万吨、占地约3万平方米,存放的石膏和煤渣物料均覆盖有防风抑尘网,但部分抑尘网有破损,物料部分裸露,存在扬尘污染风险。料场东临雨水池,雨水池采取了防渗措施,容量约65万立方米,现存水量约占总容积的55%,料场西高东低,料场雨水全部进入雨水池。由于物料仅用防风抑尘网覆盖,没有防雨淋作用,大雨冲刷易导致物料颗粒物随雨水流入该雨水池。经现场查看,料场周边及雨水池内未发现结晶颗粒。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雨水池水质进行取样监测。 | 属实 | 完善物料存放“防雨淋、防扬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牡丹区责成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皇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菏泽鲁润建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完善物料存放“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并依据雨水池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2.菏泽鲁润建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完善物料存放“防雨淋、防扬尘”措施,截至6月1日,该公司已购进高密度聚乙烯膜,正在进行全覆盖。菏泽鲁润建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物料供应合同到期,物料只出不进,妥善处置,计划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物料清库。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注:问题类型包括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涉及邻避效应问题、涉及利益纠纷问题 |